星期四, 2月 28, 2008

YouTube定向電影(小弟不自覺地有份的)

近日YouTube推出了流動版m.youtube.com,讓流動裝備都可以上youtube看電影。小弟雖然沒有錢買iphone,不過都趕潮流,用自己那部老爺PDA上網玩玩,竟讓我發現自己有份出現的「定向電影」(大家在YouTube中,鍵入關鍵詞(keyword)「Orienteering Hong Kong」即可找到)。


說真「電影」本身並沒有啥特別,只是一個相片幻燈「秀」(當然配上國歌,氣氛就激昂起來),相信是由國內朋友製作,因為那些運動員及地圖照片都是國內的。然而特別的是,這位朋友竟選用了小弟此blog的「嘜頭(即標誌,請見本blog右上)」放在前頭,讓「!我我方」口號跟著國旗出場,隨著國歌飄揚,絕對是有taste有品味之舉,直令小弟受寵若驚。

說到「文抄公」,小弟年輕時無聊,曾經製作一個破爛網頁(現已倒閉),並寫了一篇介紹野外定向的文章放上去,之後小弟借花敬佛,讓它成為總會網頁內介紹野外定向的文章(可見此)。不過繼後我卻在國內不少網頁(部份更是官方網頁)中,為它找到很多簡體中文版的兄弟,更是無一例外地被閹割了最後一句(此文章乃由本地定向運動員XXX先生提供, 版權所有, 翻印前敬請先獲原作者同意)!當然我也有不對的地方,因為我根本沒有留下原作者的聯絡方法。只是定向人四海一家,既然用了小弟的作品,多留一個註腳也不為過罷?

香港野外定向會黑夜定向賽 (2008/2/23 香港仔郊野公園)

首先要強調小弟並沒有參加這個賽事(又再次玩嘢),事緣小弟近日驛馬星動,手頭有數個海外考察的項目正在籌備中,加上要教班,以及間歇性失衡柏金遜症發作,於是由2月起至3月2日之間的野外定向賽事全部都沒有報名,是故亦不會有比賽後報導,更不會有地圖放上來。

既然這次賽事小弟沒有玩,於是賽事後報導亦只是道聽途說。自從去年12月香港野外定向會(下稱HKOC)錦標賽後(小弟之前的評論),大家都拭目以待看看這次又有甚麼好戲。著實小弟自己倒沒有不安好心,畢竟HKOC在搞黑夜定向賽方面經驗豐富,而且今次賽區更是「大路之王」香港仔郊野公園,照道理應該可以順順利利又一年。而比賽翌日小弟教班,問過幾位有參加的同學,亦不見有甚麼問題出現,賽會更於翌晚就在網上公佈成績,效率之高是近年難見!於是小弟覺得,雖不至洗脫污名,不過這次比賽應算搞得不俗,亦令我對3月16日之幹事杯加多幾分信心。

然而在之後的星期一(兩日後)上HKOC論壇溜溜時,卻發現一個很有趣的討論(應該是聲討)標題「夜賽問題<== 快d 睇下啦」(一貫香港討論區小「巴打」的風格)。有趣的當然不是標題,而是內容。內文及跟進大家且自行按連結閱讀,故事內容大概是有對賽員被人取消資格,原因是被人投訴雙人組隊員分開超過10米,問題是取消成績並不是裁判團決定(因賽會根本沒有設立裁判團),賽員需知甚至總會比賽則例的條文也沒有這個要求,加上涉案賽員本身不是善男信女,在遍尋例書後都找不到說法的理據何在,於是就在討論區中,恨恨地大肆鞭韃賽會一番。

要說的實在太多,加上實在事件仍未完結,為免令此文變成纏足布,所以小弟且只簡短說幾個感想:

1. 雙人組隊員分開超過10米會被取消資格,一向以來是大家的「認為」,小弟教班亦有教導過學員。然而原來此「例」並沒有寫在總會比賽則例內,真是令大家片地銀鏡碎(包括小弟的在內)!

2. 究竟這次賽事是否受總會比賽則例的制約?,本身也是一個問題。就這次事件,賽會既沒有設立裁判團(23.1條),當然更沒有進行投訴(21項)及上訴(22項)的步驟,相反地以一項不存在的條例,自己去決定這個隊伍的生死,似乎有違總會比賽則例的規定。當然若果賽會說這個賽事不受比賽則例的制約,就可以不用理會上述各項,事實上,這次賽事的賽員需知,是罕有地沒有加入「香港野外定向總會「野外定向比賽則例」將適用於本賽事」這一句的,是否賽會已早留定後著?
不過問題是,總會比賽則例第2.1及2.2條,已分別訂明「 本則例適用於一切在香港進行的野外定向比賽」,以及「一切在香港進行的野外定向活動應參照本則例」。老實說,我又看不到賽會的後著的立足之處在那裡? (只是為甚麼2.1及2.2條意思好像是重覆了?)

3. 一向不少賽事負責人都不太重視賽員需知,「文抄公」大有人在,而認真看的賽員也不見得多。然而經此一役,似乎大家要多留意,多做捉虫,總會甚至可以考慮舉辦「編寫賽員需知訓練班」,或頒發「最佳賽員需知大獎」等等 (一個良好的賽員需知範例見此)。

4. 我想反映的是,這事件某程度反映了野外定向界的文化,我承認總會的比賽則例仍有不完善之處。不過大問題是,究竟有幾多個人熟讀過比賽則例? 又或者,有那個賽事負責人、賽事控制員以至裁判團,在執行職務時會把比賽則例帶在身上? 為甚麼大家既同意要搞公平公正公開的賽事,要依例行事,卻在出事後又往往只是以自己的「想當然」去作決定? 而且每個人的「想當然」又截然不同呢? 似乎專業一詞離我們仍遠。

P.S. 最後小弟希望強調我並不想針對賽會,因為眾所周知,HKOC在今季承辦了多場賽事,責任與壓力之大難以想像,絕對值得大家同情及體諒。問題是,大家(起碼我自己)絕不想因此令賽事的水準下降,更不想要將貨就價,忍受差劣的組織水平以及無定向的規例。若然如此,小弟寧願一年少跑幾場比賽算了。至於投訴人本身,則希望你能集中在則例範圍內討論,小弟是很感謝你這件不幸事件帶來的啟示(當然也深切同情你們的悲慘遭遇),不過這與你之前為HKOC掙到的獎項無關,而且替其他網友「起底」並不是十分君子的行為。

星期六, 2月 23, 2008

FIT! HK免費雜誌

本地免費派發的運動雜誌FIT!HK,今期刊出了一篇介紹野外定向的文章,比較有趣的是將野外定向定位為親子康樂活動。雖然這明顯地是受無國界野外定向比賽的影響,不過實在這也是我們運動一個值得考慮的發展方向。

封面更有我們熟悉的未來之星,希望藉此能鼓勵她/他們繼續努力!

P.S. 大家可以電郵這裡索取此期雜誌,內裡的賽事日誌介紹了不少野外定向賽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