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1月 08, 2007

再搞國際賽事? 非不為也,實不能也

之前說過APOC2006的討論應該會再有一大段下文。以小弟估計,若果有一個所謂APOC2006聲討大會舉行,出席人數相信會比總會AGM再多一大截!不過,最近小弟與一位朋友(不是定向人)閒聊,他就認為這些討論除了為出啖氣外,實際上的作用是零。原因是: 1. 總會相信一段長時間都不會再搞國際賽事,即是說從APOC2006得到的經驗其實沒有多大作為。2. 最重要的是,我們對現時的搞手沒有甚麼懲處可言。事實上,即使大家把現時的搞手成功趕下台,有沒有人願意取而代之執手尾,也是很大的疑問。所以他認為,最好的做法是大家儘快把這場賽事忘記,惟一要記得的,就是以後千萬不要再接辦甚麼大型國際賽事!

雖然個人而言,我覺得這位朋友的言論有點刻薄。不過又不得不同意他部份的觀點。APOC2006給我們的最大教訓,是否就是我們根本不應該去搞一個國際大賽事呢?首先,我們是否有足夠的人力物力,去做好賽事的籌備和組織? 此外,賽事的吸引力又是否足以吸引很多來自外地的運動員參與? 還有更重要的是,搞這一場比賽,對提高本地野外定向的曝光率,以及野外定向的水平有多大效益? 若果搞一場大型賽事,除了令工作人員疲憊、運動員不滿、總會虧本以外,就沒有其他得著,明顯地就沒有任何舉辦的意義。然而老實說,這次APOC2006似乎有這個效果。

若果我們認為我們是亞太區野外定向的重要一員,那麼我們有責任去查找這次賽事的不足,把經驗分享予其他國家(起碼是下屆APOC的主辦者)。更重要的是若果我們果真仍有興趣,舉辦其他類型國際賽事,我們應該培訓多一些具專業精神的工作人員,給予他們更多支持,而不是每次都依賴「拉伕制」;讓所有本地定向人都有參與的機會,而不是永遠一人身兼數職。然而,若果我們承認現時的不足,並非我們的能力可以解決,那麼忘記主辦大型國際賽事,可能是惟一最好的做法。反正若果我們把資源,放在培訓精英運動員上,可能效果更明顯。起碼大家會記得珊珊,但不會記得香港主辦過甚麼大滑浪風帆賽事!

1 則留言:

白沙澳王子 說...

「唔好為左攪而攪....」呢句真係好好,值得所有搞比賽的人士深思。當然我不是要「打窒」各位有志之士(在香港搞比賽不單無利可圖,而且滿足感低,肯搞其實已經值得鼓掌),但我個人覺得在搞之前,搞手應該衡量一下自己的能力。
當我們在外地玩比賽時,會發現好多不滿意之處,也會覺得在香港這些問題不會發生,但原來我們其實不是自己想得那麼有能力。(不過我估外地的定向雜誌還是會很「俾面」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