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個事件的起源,應該是源自賽員需知內的其中一句︰
賽區南部 爐仔石區山坡己列為禁區,賽員如要穿越此禁區,必須使用山徑往返。 禁區範圍將有糾察巡邏,如發現有違例,賽員將即時被取消比賽資格。
事件的第二步曲,就是比賽當日,大家手上地圖上,都印有禁區的範圍部份︰
不明情況的朋友,光看地圖,當然會以為走進禁區的對手們,是違反了賽例。直至賽會接到投訴,大家翻翻賽員需知,才發現原來是次賽會,有上述如此有趣的規定。
在繼續討論之前,小弟首先要再次投案,強調小弟也是使用了禁區內小徑,而最後又逃出法網。只是小弟並非如大家想像般細心眼,相反地,一來是太粗心,沒有留意賽員需知內有講過賽區內有禁區,二來是色盲,分辨不到那些粗幼如低層植被圖例符號(綠色垂直線)的紅線,是代表了禁區範圍而已。賽際上,不止小弟一隊及被投訴隊伍有「誤」闖禁區(因大會已判定了沒有犯規),不過似乎大家都並不是「醒目仔」,只是「懵下懵下」而已。
另外我想一提的是,在處理這次投訴時,賽會(超碼賽事控制員)似乎認為,有關的事件根本沒有討論的必要。於是,在一位裁判要避席(因他恰好是被投訴者),另一位裁判無法插嘴(即小弟)下,賽事控制員及投訴人很激烈但又很迅速地將問題解決了。本來,我想大家如果在心平氣和的情況下,討論一下這次比賽的安排,也許可以為日後類似情況,提供一些好的啟示。不過最好的時機可能已經過去,小弟惟有列出以下數點,順道解釋自己為何會走進禁區︰
- 印在地圖上的禁區圖例符號,似乎比正常的幼;
- 究竟哪裡是「爐仔石區山坡」呢?賽會應否考慮,預先在賽員需知及賽事中心中,刊登出禁區的位置呢?
- 賽會能否在事前,簡單解釋是次禁區安排的因由呢?(因據小弟所知,內情並沒有任何值得隱瞞之處)
有時我會想遠些少︰究竟搞這個「白理義先生紀念賽」,意義其實是甚麼?白理義先生離世至今已14年,由他一手一腳湊大的香港野外定向界,實在進步了多少?我甚至會想,若果白理義先生在天之靈,見到以他命名的紀念賽竟引發過那麼多爭議,他會有甚麼感想呢?
說了許多很洩氣的話,老實說,作為一個有幸見過白理義先生本人的定向人,現況真的是很令人洩氣。不過,我還是要感謝仍有有心人,願意花心血花時間為大家搞賽事(這次更要花上兩倍,因為之前因颱風而延期),否則我連洩氣的機會也不會有。何況,這次賽事的組織,實在也沒有多太問題,雖然有聲音認為交通安排上可以做得好者,不過既然大家都已普遍接受賽會不安排交通,那麼賽會其他可做的實在有限,而且渡輪及小巴公司,也有因應情況作加班安排,其實也沒有甚麼好抱怨的。
至於我自己的分數,老實說我並不十分希罕,因為這次比賽小弟一隊只得420分(再因遲到被扣20分),成績只算是中下,更不入流用來計算團體分值。惟有自我安慰,當是來了一趟遠足算了。
小弟的路線: 30 > 17 > 24 > 5 > 3 > 4 > 6 > 12 > 16 > 29 > 28 > 32 > 18 > 26 > 27 > 34 > 15 > 11 > 23 > 31
P.S. 灣仔的兩個營地,的確是不錯的地方呢!絕對令人心曠神怡。
6 則留言:
傑
可以借用你部份文章
貼上O.C.作為火頭 引起討論嗎??
B
轉貼條連結(http://orienteerhk.blogspot.com/2008/12/20081130.html)會比較好。
成篇文章太長,放在討論區內會好難睇晒。
另外我又不想被轉載一小段,免得被人斷章取義(雖然實在我都控制不了)。
同樣也發現一個問題
就是似乎很多人也沒有詳閱賽員須知的習慣
當然基本的資料如何時何地舉行比賽會知道
小弟也有使用禁區小徑
不過是回程下山才用
原因是隊友也不知道有這「特別的規例」
去程時不敢進入
直至回到賽事中心
詢問其他會友
大部份人也不知道可以使用那山徑…
炒炒, 很同意你的說法, 我覺得很多賽員都沒有留心賽事須知, 所以如比賽有重要改動/賽員要注要的事項, 主辦單位最好貼在賽事中心給大家參閱.
我的隊伍就是因為被那些「去程時不敢進入」的賽員叫回頭表示那裏是禁區不能通行, 但我當時記得賽事資料曾看過那是可以進入的, 不過為免被DISQ而作出較安全的做法 -- 來回都沒有經過那段山徑, 但就白白浪費了時間!
2006 年的白理義賽曾經將「爐仔石區山坡」部份山坡列為禁區,因為當年暑假漁農處在該山頭種植樹苗,當年我 site visit 曾經記下及向總會報告樹苗種植位置:
http://good-times.webshots.com/photo/2343806650089533515DmPMvk
記憶中部份樹苗是種在路中心的!所以當時連山徑也要封路。已有二年無去過該區,那些樹苗都應該大個仔啦,唔知有沒有再擴大樹苗種植範圍呢?
上文發表者 - Michae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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